殡葬应急联动机制的建立
发布时间:2024-02-12 10:18 浏览:次
构建一个能够贯通上下的统一、灵敏、顺畅的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预报、预测、预警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建立通联机制,定期更新通信录,保持系统内通联的畅通,要求电子通信录每月更新一次,纸质版通信录每年更新一次。通信录统计的级别至少应该延伸至县级殡葬机构。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机制,如超过当地日常处理能力30%以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该报地(市)级殡葬管理机构协调解决,且地(市)级殡葬管理机构第一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5小时内到达现场指挥;超过当地日常处理能力30%-50%以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该报省级殡葬管理机构协调解决,且省级殡葬管理机构第一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指挥;超过当地日常处理能力50%-80%以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该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协调解决,且社会事务司第一负责人及当地省级民政部门分管社会事务的副厅(局)长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指挥;超过当地日常处理能力80%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应该报民政部主管社会事务的副部长协调解决,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指挥。
殡葬机构应当在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基础上,形成一个专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内部制度体系,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殡葬应急处置工作有章可循,并使之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殡葬机构应当在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基础上,形成一个专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内部制度体系,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殡葬应急处置工作有章可循,并使之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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