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运输
发布时间:2024-08-26 09:09 浏览:次
《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
对国际间运送遗体: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遗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保险或代理机构)都不得擅自承揽此项业务。
②火葬区或土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遗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③异地死亡者遗体的处理: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④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同胞,要求将遗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由其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遗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按卫生部和海关总署规定办理遗体、骨灰进出境手续,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或分设在国内的地方机构承运遗体。
另外,《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遗体运输人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以下内容:
①适用范围: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遗体、骸骨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回中国境内安葬者。
②特殊要求:除按《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运尸手续外,承运人还必须持有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发放的《遗体人/出境防腐证明》、《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殓证明》和《尸体/棺柩/骸骨/骨灰人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才能办理国际运尸业务。
③承运人必须持有上述证明到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进行入出境申报。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并对承运物进行卫生监管后,合格者方可签发《尸体/棺柩/骸骨/骨灰人/出境许可证》。海关根据有关规定验证上述许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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