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的形成
发布时间:2022-04-25 10:07 浏览:次
丧服的形成
丧服是丧礼习俗的最核心内容,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它属于五礼之一的凶礼,称丧服制度,简称丧服制。从目前的研究来看,我们还无法确定丧服制真正起源于何时。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礼制化的丧服制必定来源于民间的丧服文化,是对民间丧服文化的一种模仿、提升、概括和提炼。
从有记载的历史来看,大约在西周早期,一些诸侯国中已经流行亲人去世,穿着特别的服饰以表达哀悼。《桧风·素冠)中说:“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劳心博博兮。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庶见素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兮。”说的是很少见到穿着素衣素冠为亲人服丧的情形。用丧服来表达服丧的民间习俗在此时期受到冲击,也许是官方规定的这种丧服文化没有得到民众的认同。然而,这首诗至少透露出,用丧服来表达对死去亲人的哀思,在当时确实是存在的。为此,在春秋时代还影响到了上层人物。《左传》载,“齐晏桓子卒。晏婴粗斩,苴绖带,杖,菅履,食粥,居倚庐,寝苦,枕草。其老曰:'非大夫之礼也。”粗是三升布,衰斩是不缉边的丧服,苴是粗,带是麻带,杖是竹杖,菅履是草鞋,倚庐是专门盖的丧房,苦是草荐。这段话的意思是,齐晏桓子死了之后,晏婴穿着三升(粗)布做的斩衰服,系着麻带,手里拿着竹杖,穿着草鞋,只吃稀饭,而且住在专门的丧房中,睡的是草编的荐子,枕的是草。他们的家臣头子说,你这不符合大夫的礼仪。由此,也透露出这样几层意思:第一,晏婴即使是出于模仿而为晏桓子穿着丧服,但必定是当时民间流行的样式;第二,像晏婴这样的大夫有自己的丧服规定,所以,其老说他那样的丧服不是大夫的礼仪;第三,从晏婴所做的方式来看,与后来礼制规定的丧服制度几乎没有多大的差别,可知后来的丧服制度是建立在当时还没有被认可的丧服文化基础之上的,这种丧服文化是对民间丧服习俗的一种升华或提炼。
不过,丧服制虽然是通过服饰的形态来表达对亲人去世的哀思,但如果没有血缘亲疏、宗族关系等的支撑,丧服制也就失去了根本的存在前提。由此来看,丧服制的形成,与西周之后宗法制的成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宗法制是起源于夏商、成熟于周代的一种家族制度,它推崇的就是血缘关系,并以之为唯一的依据。这种根据宗族、财产、权力和政治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继替制度,到西周时已经完全成熟,并为西周的分封制度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基础。《礼记·大传》载:“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其中,“别子”,与君统嫡长子区别的其他儿子;“继别”则继承别子一宗;“祢”指的是诸弟,“继祢”即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国君有聚全族人的义务,但族人不得以亲戚身份把国君看成亲戚,拿亲戚之礼对待国君,这是由国君的地位决定的。庶子不继祖,是为了使宗法明显;庶子不为长子服丧三年,是因为庶子不继承祖祢。别子为祖,继承别子的为大宗。各代继承其父的为小宗。有百世不迁的宗,有五世即迁的宗。百世不迁的是别子的后代,继承别子的大宗百世不迁。继承高祖的小宗五世即迁。尊崇祖先就要敬循宗法,敬循宗法也就包含尊崇祖先之义。有小宗而无大宗,有大宗而无小宗,没有宗也没有人以他为宗。公子(先君之子,今君之昆弟)就有这种情况。
根据宗法制的原则,在政治关系、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了严格的宗法隶属关系,将血缘人伦政治融为一体。正如凌廷堪在《礼经释例》中所说的,“天子以别子为诸侯,其世为诸侯者大宗也;卿以别子为大夫,其世为大夫者大宗也;大夫以别子为士,其世为士者大宗也。”这些都是百世不迁之宗。也有五世即迁的小宗,即继祢者。继祢者五世之后与别子已超越高祖的血缘范畴,不再以别子祖先为祭祀的对象,而另外祭祀本支祖先。这种严密的宗法制度,使得当时的宗族只能拥有四个小宗,这有点类似于今天的亲兄弟、堂(从)兄弟、再从兄弟和三从兄弟。之后便是宗兄弟,也就是族兄弟,即同宗。这种结构,正好与后来的丧服制中的上杀五等,下杀五等,旁杀五等,超过这五等关系,便属宗族而非亲属几乎完全一致。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丧服制是在宗法制基础上经过人们的改造,并与家族血缘关系、姻缘关系等相对应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居丧文化内容,它主要通过外在的服饰来表达内在的哀伤、血缘等的亲疏和社会等级关系。这一文化的形成,对中国社会个性的形成,对家族制度的发展和强化,对亲情人伦关系的确认,都起到了其他文化无法替代的作用。
丧服是丧礼习俗的最核心内容,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它属于五礼之一的凶礼,称丧服制度,简称丧服制。从目前的研究来看,我们还无法确定丧服制真正起源于何时。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礼制化的丧服制必定来源于民间的丧服文化,是对民间丧服文化的一种模仿、提升、概括和提炼。
从有记载的历史来看,大约在西周早期,一些诸侯国中已经流行亲人去世,穿着特别的服饰以表达哀悼。《桧风·素冠)中说:“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劳心博博兮。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庶见素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兮。”说的是很少见到穿着素衣素冠为亲人服丧的情形。用丧服来表达服丧的民间习俗在此时期受到冲击,也许是官方规定的这种丧服文化没有得到民众的认同。然而,这首诗至少透露出,用丧服来表达对死去亲人的哀思,在当时确实是存在的。为此,在春秋时代还影响到了上层人物。《左传》载,“齐晏桓子卒。晏婴粗斩,苴绖带,杖,菅履,食粥,居倚庐,寝苦,枕草。其老曰:'非大夫之礼也。”粗是三升布,衰斩是不缉边的丧服,苴是粗,带是麻带,杖是竹杖,菅履是草鞋,倚庐是专门盖的丧房,苦是草荐。这段话的意思是,齐晏桓子死了之后,晏婴穿着三升(粗)布做的斩衰服,系着麻带,手里拿着竹杖,穿着草鞋,只吃稀饭,而且住在专门的丧房中,睡的是草编的荐子,枕的是草。他们的家臣头子说,你这不符合大夫的礼仪。由此,也透露出这样几层意思:第一,晏婴即使是出于模仿而为晏桓子穿着丧服,但必定是当时民间流行的样式;第二,像晏婴这样的大夫有自己的丧服规定,所以,其老说他那样的丧服不是大夫的礼仪;第三,从晏婴所做的方式来看,与后来礼制规定的丧服制度几乎没有多大的差别,可知后来的丧服制度是建立在当时还没有被认可的丧服文化基础之上的,这种丧服文化是对民间丧服习俗的一种升华或提炼。
不过,丧服制虽然是通过服饰的形态来表达对亲人去世的哀思,但如果没有血缘亲疏、宗族关系等的支撑,丧服制也就失去了根本的存在前提。由此来看,丧服制的形成,与西周之后宗法制的成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宗法制是起源于夏商、成熟于周代的一种家族制度,它推崇的就是血缘关系,并以之为唯一的依据。这种根据宗族、财产、权力和政治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继替制度,到西周时已经完全成熟,并为西周的分封制度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基础。《礼记·大传》载:“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其中,“别子”,与君统嫡长子区别的其他儿子;“继别”则继承别子一宗;“祢”指的是诸弟,“继祢”即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国君有聚全族人的义务,但族人不得以亲戚身份把国君看成亲戚,拿亲戚之礼对待国君,这是由国君的地位决定的。庶子不继祖,是为了使宗法明显;庶子不为长子服丧三年,是因为庶子不继承祖祢。别子为祖,继承别子的为大宗。各代继承其父的为小宗。有百世不迁的宗,有五世即迁的宗。百世不迁的是别子的后代,继承别子的大宗百世不迁。继承高祖的小宗五世即迁。尊崇祖先就要敬循宗法,敬循宗法也就包含尊崇祖先之义。有小宗而无大宗,有大宗而无小宗,没有宗也没有人以他为宗。公子(先君之子,今君之昆弟)就有这种情况。
根据宗法制的原则,在政治关系、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了严格的宗法隶属关系,将血缘人伦政治融为一体。正如凌廷堪在《礼经释例》中所说的,“天子以别子为诸侯,其世为诸侯者大宗也;卿以别子为大夫,其世为大夫者大宗也;大夫以别子为士,其世为士者大宗也。”这些都是百世不迁之宗。也有五世即迁的小宗,即继祢者。继祢者五世之后与别子已超越高祖的血缘范畴,不再以别子祖先为祭祀的对象,而另外祭祀本支祖先。这种严密的宗法制度,使得当时的宗族只能拥有四个小宗,这有点类似于今天的亲兄弟、堂(从)兄弟、再从兄弟和三从兄弟。之后便是宗兄弟,也就是族兄弟,即同宗。这种结构,正好与后来的丧服制中的上杀五等,下杀五等,旁杀五等,超过这五等关系,便属宗族而非亲属几乎完全一致。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丧服制是在宗法制基础上经过人们的改造,并与家族血缘关系、姻缘关系等相对应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居丧文化内容,它主要通过外在的服饰来表达内在的哀伤、血缘等的亲疏和社会等级关系。这一文化的形成,对中国社会个性的形成,对家族制度的发展和强化,对亲情人伦关系的确认,都起到了其他文化无法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