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的发展简史
发布时间:2022-06-30 12:29 浏览:次
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人类从原始状态的弃尸荒野,任其自然腐烂,到对于死者的遗体采取一定方式和礼仪进行处理,是一种从蒙昧到文明的进步,这也就是殡葬的基本概念。
古往今来,对于死者遗体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崖葬(悬棺)、塔葬(佛教)等。目前遗体的处理方式主要是火葬。
在我国有据可查的火葬记载可追溯到战国时期:“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也有“逝者烧其尸”的习俗,当时的火葬形式比较简单。就是“聚柴薪而焚之”,采用火葬的范围也仅限于部分地区和个别民族。居住在中原地区的汉族则是以土葬为主,这主要是受儒家文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影响。最早的土葬没有仪式和尊卑等级,也没有棺材
汉代时,随着佛教的传人,逐渐改变了人们的观念。佛教认为:火烧遗体能够净化逝者。在僧人死后焚身的影响下,火葬逐步扩大到民间。唐宋时期,中原地区已经有不少人实行火葬,特别是江南地区,人多地少,火葬之风更盛。然而历代的封建统治者都将懦家思想奉为治国之道,认为火葬是败坏伦理道德的行为。南宋的高宗就曾两次批准臣属关于禁止火葬的建议。但是百姓以火葬为便,相习成风,地方官无奈,只好姑从其便。到了元代,火葬从江南发展到河北,封建统治者采取镇压政策严禁火葬。明代《大明律·礼律》中有“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其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毁弃家长死尸者斩”。清代则更加严厉,接受了明律中关于丧葬规定的全部内容之外,又增加了“旗民丧葬概不许火化”的条款,还采取了邻里和地保互相监督的办法来保证法律的实施这样从明清两代开始,火葬渐少,土葬逐渐盛行起来;丧葬的礼仪亦逐渐繁琐,奢侈之风盛行。帝王的陵墓和葬礼可以耗尽倾国之财;达官贵人和富商大贾争相攀比,丧事成了地位权力的象征。就连普通百姓,为了丧事办得风光,往往倾其所有,甚至变卖家产。繁杂的礼仪包含许多封建迷信的成分,既耗费了巨大的社会财力、物力和人力,又毒害了人们的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号召下,党和政府推行殡葬改革,教育人们解放思想,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树立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新风。其中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
现在所倡导的火化,虽然还是“逝者烧其尸”,但已不是“聚柴薪而焚之”了,而是采用专用设备,将遗体焚化变成骨灰。现在推行的火葬方式也革除了披麻戴孝、烧纸化钱等封建陋习,代之以戴白花、黑纱、鞠躬默哀等文明祭祀方式。近年来还积极倡导骨灰撒海、骨灰树葬(以树代墓)、花草葬等不保留骨灰的丧葬新风尚。
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进行了修订,从法律的角度确立了火葬的主导地位,明确了我国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同时对殡葬设施管理、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等都做了具体规定,为殡葬改革进一步向文明、节俭、科学的方向发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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