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的葬法
发布时间:2022-10-14 12:02 浏览:次
葬法
原始社会的葬法较多,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主要有土葬、火葬、天葬(鸟葬)、水葬、野葬(荒葬)、瓮棺葬、衣冠葬等。
(一)瓮棺葬
瓮棺葬是一种以陶瓮或陶罐等为葬具来安置死者的葬法,盛行于新石器时期。从目前掌握的考古资料来看,我国含有瓮棺葬的史前文化遗址共计有80多处,发现的瓮棺葬近1100座。它们遍及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北及吉林、内蒙,南达云南、广东,西至甘肃、青海,东至山东、江浙一带乃至台湾。但大多集中于黄河中游和长江中游地区;且在时间序列上,先后时期的文化类型中均有发现。
仰韶文化分布区是我国史前时期瓮棺葬最盛行的地区,发现瓮棺葬遗址50多处,占全国总数的一半以上;瓮棺墓700多座,占全国总数的2/3。
瓮棺葬的葬法依尸骨相对于瓮棺的放置方法不同,可将瓮棺葬分为两种:一是将尸骨全部装进瓮棺中,考古学界称之为“装人葬”,这种葬法占全部瓮棺葬的大部分;另一种是只用器物套头、盖头或盖住套住上半身,而其他部分暴露在外,称“非装人葬”。这种葬法并不流行,仅有几例,发现于山东曲阜西夏侯、江苏连云港市二涧村、吴县草鞋山等墓葬中。
瓮棺葬绝大多数用来埋葬婴儿或儿童,只有极少数用来埋葬少年或成人。从考古资料来看,在“装人葬”中,幼儿一般全躯放入,大多仰身直肢,也有仰身屈肢者;成年人或少年一般则行二次葬,只装殓主要骨骼。“非装人葬”则无论幼童或成人,一律为仰身直肢或仰身下肢微屈的一次葬。
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作为瓮棺盖子的陶盆或陶钵底部中间有一个人工凿制或敲击而成的小孔。孔径一般在0.8~2厘米。有的呈很规则的圆形,有的则呈不规则状。很显然,这是当时人有意做成的。它的目的和用意,在于其作为死者灵魂出人的通道。
瓮棺的放置大致可分为竖立、斜置和横放三种情况。一个遗址中多兼有两种以上放置法。一般来说,合口式或多器相扣者多平放,合盖式多竖立。西安半坡遗址所出瓮棺葬多向西倾,与该遗址成人土坑葬头多向西的埋葬习俗相吻合。
瓮棺葬的墓圹形制可分为长方形、椭圆形、圆形三种。其底部和周壁多不甚整齐,形制也不很规则,有的范围不甚清楚,甚至没有明显的墓圹。长一般不超过1米,宽0.5米左右,深度亦多不大。大都为挖一与瓮棺器形相仿而略大的坑穴,置棺埋葬了事。
瓮棺葬只有少数墓有随葬品,约占统计总数的9%。就单位瓮棺葬的随葬品数量来看,大多比较贫乏,只有一至数件陶器或装饰品等。多置于瓮棺内,少数放在棺旁的填土中。
瓮棺葬的埋葬位置,一般多在居住区房屋近旁和附近,少量与成人葬在一起。这种习俗主要是基于原始人的情感。小孩死后,其亲不忍其远离,故埋在附近以便常常照拂。①
(二)衣冠葬
衣冠葬,是中国古代一种比较奇特的葬法,其特点是墓内无死者尸体,仅埋葬有死者生前穿戴过的衣冠。这一葬法,从目前我们掌握的考古资料来看,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经出现。山东大汶口墓地有5座空无墓主尸体的墓,但随葬品相当丰富。如 M126,墓穴长为
4.5米、宽3.2米,是该墓地墓穴最大的一座,有结构复杂的木椁随葬陶器精品达数十件,还有象牙雕筒、骨雕筒等,墓室中却仅见零星的几块人骨。M60,长4.65米、宽2.98米,是大汶口墓地中仅次于M126的第二个大慕穴,亦有木椁,随葬品达50余件,但无墓主尸骨。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衣冠葬呢?有学者认为,这与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有关。在当时,氏族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掠夺财富的战争,一些氏族首领、军事首领或勇士,或为保卫氏族生存而献身,或在掠夺财富的战争中战死,其尸体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收回。于是,人们为了纪念他们,往往要为他们举行盛大而隆重的葬礼,对他们实行厚葬,为他们建造衣冠冢,祈求他们的灵魂能为本氏族带来更多的福气。
此外,天葬(鸟葬)、水葬、野葬(荒葬)等葬法也流行于原始社会。由于条件所限,今天我们已无法找到它们的遗迹。但从人类学和民俗学资料来看,天葬、水葬、野葬等葬法无疑也是原始人流行的葬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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