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_电话:023-68417482_地址:重庆石桥铺石小路

对于火化遗体应遵守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10 19:14    浏览:

1.运至殡仪馆的遗体应当在7日内火化。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火化的,丧事承办人应报殡仪馆的主管部门批准。
2.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殡仪馆火化完遗体后,应及时向丧事承办人出具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监制的遗体火化证。
版权所有:重庆市九龙坡石桥铺
电话:023-68417482
地址:重庆石桥铺石小路
 
遗体运输、守灵祭奠、殡仪殡殓、火化、骨灰存放、公墓安葬、丧葬用品销售等较为完善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24小时全方位对外服务。承担着主城区大部分群众的丧事服务任务
一贯坚持“丧家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以人为本,诚信服务

本站的文章和资源来自网络转载或原创,如有侵犯版权资源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